法律咨询

李峰律师
李峰律师
河南-信阳
主办律师
律师解答服务记录:
一方欲起诉离婚,而另一方说没时间回去,其实就是不想离婚,故意拖着。请问要等多久才能离呀?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另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如果你起诉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那么法院可以向其发传票,通知其出庭。如果其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则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李峰律师
李峰律师
人看过
当事人自愿签定一份为缔结婚姻的协议,男方当事人为婚约为女方付出很多其中物力财力数值不菲,然 后女方反悔不与男方结婚,请问当事人的婚姻协议效力问题该怎样定性
凡是以结婚为目的缔结的婚姻协议并给付的大额财物均为彩礼,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首饰、其他贵重物品,而平时双方的相互赠与则不属于彩礼的范围。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8】11号《民事案由规定》,该案由属于“婚约财产纠纷”,通俗的讲是返还彩礼纠纷。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如何处理作出了规范。
李峰律师
李峰律师
人看过
加载更多
加载中
没有更多数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