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工程预算员,在一家房地产公司上班,去年三月份开始上的班,单位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的所有员工也没有签,我们的工资一直也是延迟发放,也就是假如说5月份的工资我们需要7月底才能领上,我们向领导反映过,可是无效,今年我想辞职,并提前一个月打了辞职报告,结果被领导告知到我离开公司的时候不能把工资都领上,需要和其他员工一样按月领,领完为止,意思就是如果我干完10月份离开,工资要等到12月底才能全领完,请问这样合理吗,应该怎样解决?
不合理、辞职后一次领取所有工资,同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需双倍支付工资。你可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也可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