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黄蕴仪律师
黄蕴仪律师
广东-广州
主办律师
律师解答服务记录:
您好,由于公司终止项目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在岗3个多月,补偿应该是怎样的?工资按规定什么时候支付给我?
如属于违法解除,需要陪偿一个月工资
黄蕴仪律师
黄蕴仪律师
人看过
你好,我到退休年龄了,和我们一起的正式职工有退出社会和住房补贴,为什么我没有呢,之前我是第三方签合同的吗
单位帮你办退休没有?你工作单位是国企吗
黄蕴仪律师
黄蕴仪律师
人看过
你好,在公司干了三年没有继签劳动合同,公司还虐待孕妇,现在被迫签了离职手续,与赔偿金协议,赔偿金少了那协议还有效吗?
你好,主要要看条款如何约定来判断,如写明互不追究,则难以主张
黄蕴仪律师
黄蕴仪律师
人看过
您好,孩子从出生一直都是我在带、离婚孩子她爸要跟我挣孩子应该怎么办?
2岁以内的一般原则判给母亲
黄蕴仪律师
黄蕴仪律师
人看过
你好,哟本应该15号发工资,然后老板说我上个月请假了4天,得延迟发工资,然后这个月矿共一天扣三天,是扣上个月的工资,这样子合理么?
对于第一个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也就是说指企业在规定的工资支付日内,无正当理由而故意不按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四条规定规定的正当理由有: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而无法按时支付工资;或者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其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除了上述情形,用人单位均不得无故拖欠工资。因此请假多少天不是无故拖欠工资、不按时发放工资的法定理由,这种情形不合理亦不合法。 对于第二个问题,工资是劳动者劳动获得的报酬,旷工期间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可以不支付工资的。对于多余的克扣部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 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根据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三条,因“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情形,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情形而减发工资的不构成克扣劳动者工资。中国劳动法赋予了用人单位对违反其内部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劳动者一定的处罚权利。如果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规定了有关旷工的合理的处罚制度,用人单位的扣除行为并不违法。否则,用人单位仅能扣除劳动者旷工当天的工资。
黄蕴仪律师
黄蕴仪律师
人看过
加载更多
加载中
没有更多数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