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母于1999年病逝,同年父亲再婚,2003年又有一子,家在2007年拆迁,家里有正房四间,西厢房三间是生母与父亲盖的,东厢房两间,南房两间是父亲再婚后建的,拆迁补偿款给了49万多,每人享有45平米平价房,9平米半议价房,2010年回迁选房,一共分的4个楼门,一个48平米,两个75平米,一个90平米,本来说好所有房都写父亲名字,可分完后我才知道只有给我做婚房的一门75平米写的父亲名字,其余三门都写了继母名字,后来我听亲戚说其中一个48平米被她卖了。我向父亲要求把现住房过给我,父亲没意见,可继母不同意,父亲惧内,家里的钱有多少都不清楚,房本户口本都被继母锁着,我真是不知道怎么办。父亲说我生母那份他不要都给我,可是现在无法落实。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是比较复杂的。拆迁所得的利益中包括您生母的遗产也包括您父亲和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目前不能区分各自所占的比例和份额。您母亲是否留有遗嘱,以及是否还有其他法定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