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黄卫婷律师
黄卫婷律师
广东-韶关
主办律师
律师解答服务记录:
上班期间因为工作疏忽导致公司财产损失,尚在合同期内,能否要求经济补偿?
如果是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或重大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不能要求经济补偿
黄卫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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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生前立了一份遗嘱,有见证人签名,还有录像,遗嘱上说把房产转赠我儿子,因为我哥还没结婚,我还有父亲和后母,生母十年前已经死亡,请问这份遗嘱有法律效力吗?现在我想把这份遗嘱直接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法院会按遗嘱判决吗。
属于遗赠,有效
黄卫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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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 1/.但赠与人认为抵债所赠房屋与当时房价差距太大,不愿协助过户,怎么办? 2/,赠与人认为因为没过户,合同没得到完整履行,可请律师撤消赠与,可以吗?
双方达成协议,以一方的房屋给予另一方以抵债,这个合同已经生效,你可以起诉要求协助过户。如果说对方认为房屋与房价差距太过,对方可以以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撤销该合同,但是否构成显失公平有个判断的问题,不是由一方说了算,而且,要求撤销合同要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合同有显失公平的情况后一年内通过法院来提出,由法院来判决。因此,建议你还是可以要求协助过户,对方坚持他的观点拒不过户的可让对方去法院起诉解决,在法院判决该合同被撤销前该合同都是有效的。
黄卫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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