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中下旬,一天晚上开车到了某一路口,当时前方红灯前面有一辆车,我在直行道,右侧有一条右拐道,由于当时车上有病人,临时决定改变路线,看了右后方没有车,便向右并道,但突然一辆出租车从后方(右拐车道)冲来,当时速度很快,我车头已经过来了,但车尾还没过来,于是发生碰撞,未有人员伤亡。由于我的车与出租车贴得很近,当时他出不来。我向后倒回直行道,他下来对我的车进行了拍照。他说报案,由于当时着急,于是等他拍完照,我先行离开了,未留下联系方式。随后一周左右,我未进行报案,交警找到我说我的全责并可能按肇事逃逸处理。我不太清楚我这种情况真得叫肇事逃逸?还有全责是如何定的?
根据责任认定书,如果与实际不符,可以调取监控及相关材料按照实际责任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