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律师您好:我在2017年8月30日有一起交通肇事,照成三死一重伤。事情的经过是,我由西向东行驶,看见道路中间有条狗,我靠右减速刹车,但左后轮还是撞到狗了。我立即停车、熄火并打开双闪下车查看,发现狗已经死亡,我就把狗抱到路边然后就回到车上,这时有个老头过来说狗是他的,要求赔偿100元,我刚要给他钱,后面一辆中巴在没有任何刹车的情况下,左前方撞追尾撞到我左后方,我车被撞向前将近十米远。站在我车驾驶员车窗位置的老头当场死亡,中巴车上乘客两死、司机重伤。因为我的驾驶证是花钱买的,警察来了之后查看驾驶证并调取档案我才知道我的驾驶证是假的。我想知道。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我有没有责任,如果有责任,大约需要承担多少责任。我是不是得按无证驾驶处罚。会不会因为我驾驶证是假的责任就会多判或者是全责。
首先,需要确定你方、中巴司机方的的交通事故责任。其次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出具方为交通队负责,根据为道路交通管理法。你的证件系假的,这对你很不利,你要向交通队充分说明的你不知道证件是假的和发生事故的车辆静止状态。如认定你为主要责任方以下(不含)就不涉及刑事责任,仅有民事赔偿。如认定你的责任在主要责任(含)以上,就极为不利。交通事故认定书,你可以进行复议。这点非常重要,请尽全力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