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问一下,我爸去年在等班车的时候被没有机动车驾驶证骑摩托车的人撞出去了,受伤很严重,对方是酒后驾驶,因为表皮外伤,交警队让他先处理伤口,之后去交警队录了口供,协调没有成功,之后人就消失找不到了,对方的摩托车是买的二手的,现在找到了最开始购买摩托车的车主,这辆摩托车被卖了3次,想问一下,如果起诉的话,是只起诉撞我们的人和摩托车本主,还是一起都起诉,如果找不到被告的话,强制执行庭找人,费用是哪一方出呢?强制执行庭收取费用的比例又是多少呢?
可以起诉实际车主和现在的车主,找不到被告,只能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