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几个同事创建了一家翻译公司,1年半后,前公司告我们侵犯公司机密和不正当竞争,起诉赔偿80万。我们几个人都曾在原公司任职,几个人2010离职,另外的在2013年离职。2013年离职时共同创建了一家翻译公司。公司觉得我们抢走了他们的客户造成了损失,离职时我们只签了保密协议,没竞业协议。但是我们这行翻译客户资源一直都是通过网络搜索到的邮箱,客户都是老外而且也是国外的翻译公司,全部都是邮件联系的。客户每天都可以收到很多翻译公司需要合作的邮件,我们也是通过搜索邮件联系,而且也有很多译员联系我们。我们等于从头开始做起的。虽然确实有和原公司的个别客户建立有业务。本身我们这个行业的客户和译员以及价格都是透明的。原公司这么告我们,我们是否属于侵犯机密?做我们这行的只要是继续这个行业,这是必然会找客户并可能和以前客户建立起联系,难道这算是侵犯和不正当竞争吗?希望律师您能给我一个答复。并且如果我们请律师,他们告我们赔偿80万,律师费用需要多少?
对方起诉告你们侵犯公司机密是需要提供证据材料的,因你未提供对方起诉的材料,没办法做出判断,可以约时间见面谈。如果确认没有侵犯公司机密,是不需要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