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保险人伤理赔方面的一些事。
就是因为一些原因我不太想和对方面对面进行调解,但是对方也一直不找保险方进行索赔,我了解到保险有一个赔付时效好像是2年,那这个2年是怎么算的呢?如果说对方一直拖着也不调解也不索赔那超出保险的赔付时效是不是就需要我个人来承担赔付责任了?假如说对方在超出赔付时效后向我进行诉讼是否就和保险公司没有关系了?那我怎么能够来应对这种情况,作为事故责任方我能否提出诉讼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应指第三人请求被保险人承担法律责任之日。
您这边2年时效的计算方法是从对方向您主张赔付责任之日起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