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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万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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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汉
主办律师
律师解答服务记录:
你好,我是在武汉的钟女,我2∞7年跟台湾人两人商量在武汉买一套房子,位,付首款后,台湾人就不付认何钱了,所有的都是我个人支付清了,忌证上我/99。台人/,1。请问台人要求我一半房产有校吗
你好,按照房产证上登记的份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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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关于孩子抚养费难道就不能一次性支付吗对方条件完全有能力一次性支付也不可以吗身边有太多按月支付的到最后都不了了之了太不靠谱了再说离婚也不想有过多的交际了落个清净
你好,支付方式可以协商,可以一次性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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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证时户口没有转到男方这边,如办理离婚我的户口是已婚还是未婚?
办理结婚证后应到公安局去把户口登记内容进行更改,办理离婚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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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结婚四年我现在没有小孩我老公要跟我离婚他家给我的彩礼钱他家要回去我可以拿回来吗
你好,彩礼可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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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店面是从别人转让过来的现在房东不让我转让了我可以转让吗?
你好,看你们签订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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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拿结婚证之前,男方买三金,给了女方彩礼三万,女方买家电,买嫁妆,现在闹离婚,男方一口咬定女方买嫁妆和买家电电器都是拿他给的彩礼钱买的,这属于共同财产吗?
你好,对于陪嫁财产的权属性质,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该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按共同财产的有关规定进行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规定:“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双方父母为儿女结婚购置的财产,是父母赠与的财产,且是在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系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故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另一种观点认为该财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个人认为按领证时间来算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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