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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飞剑律师
杨飞剑律师
云南-昆明
主办律师
律师解答服务记录:
你好,我老公在2019年12月30号出轨了然后要跟我离婚,那时我怀孕8个多月,我满月他就走了没回来过,我女儿现在两个多月了都是我一个人带,他现在要求离婚债务跟财产一人一半,请问财产我可以要求不分给他或者分三分之一给他可以吗?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提出离婚不受此限制。 2、夫妻之间有忠诚义务,你老公在你怀孕期间出轨,而且没有对女儿尽到抚养义务,如果你要求离婚,是可以分配财产时得到适当照顾的。
杨飞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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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与母亲约2003年左右出资2万左右买房,当时用的是我奶奶的名字买的房,房产证上是我奶奶名字,我奶奶2019年去世后,我2位姑妈以房子是奶奶名字为由,要来分遗产(房子目前价值30万左右)。并且我奶奶在世时,以及去世前6年重病期间,一直都由我父亲在照顾,2位姑妈在生病期间只照顾过10个月。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1、可以主张房产属于您父亲的财产,不能按遗产进行分配; 2、不动产原则上按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登记人是产权人,则房产有可能被认定为遗产被继承。 3、但实际购房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实际购房人与名义产权人不一致,且能够证明购房款是实际购房人支付的,可以推翻这种法律上的推定,确认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 4、如需进我们提供进一步帮助可加snowwolf_5413
杨飞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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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10月17号领的结婚证、中途他妈妈给我买了结婚戒指,12.25号他家里买了项链和耳环赠予我,26号办的婚礼,现在他提离婚,感情不和;来问我要回首饰,我应当归还吗
您好,据您所说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可能要返还部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九条 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取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 如果还有疑问或者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直接联系我。
杨飞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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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弟是一个从德宏来昆明打工做服务员的!但很不幸在休息得时间里在员工宿舍里应突发病死了可以找老板陪吗?
可以要求赔偿!千万注意保存好相关证据材料,按城镇标准获得的赔偿要远远高于农村标准
杨飞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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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工人在请假时间在宿舍里发病死亡算是工伤吗?
具备条件的,可以按工伤条件走。
杨飞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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