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江西吉安新干的,嫁到江西宜春丰城梅林,男方有几次家暴行为,之前没有报警和到妇联或者居委会申请保护并处理,前年报警但没有做笔录,只有出警记录,最后一次家暴发生在今年4.13号惠州惠阳淡水,报警立案并法医验伤处理等开具证明,伤势鉴定属于轻微伤,警察说达到拘留7天的处罚,目前双方协议离婚达不成一致,准备向法院起诉离婚,由于结婚证是在男方居住地办理,所以现在想咨询清楚需要带上哪些资料过去起诉,目前有一个四岁的儿子由男方父母带,一套小产房110平左右(当时全额付款15.3万,另外装修购买家私家电(10万左右)在男方所在地的梅林镇上,另一套14年购买的,5200一平,商品按揭毛坯房50平(总价25.8),目前还欠银行16万左右,位于惠阳大亚湾,现在房子涨价8500-10000了,房子都写有两个人的名字,如果起诉离婚孩子会怎么判定,房子怎么分配
孩子只一个的话,看哪方更有条件抚养,就你的情況判男方可能性大,财产分割一般是均分,建议最好委托律律师全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