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朋友因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于去年10.9被公安抓捕,37天后批捕,2.13已经退回一次公安继续侦查,总共5个人,检察院排名我朋友排在第三位,现在是证据不足,但是排在第二位的主犯在检察院要退回公安的前一天取保了,是偷偷放的人,因为人家有关系,后来我朋友家属又去检察院闹为什么我们这边不能取保,他们又把那个人给羁押回来,现在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现在已经又移交检察院了,按正常程序还要多久?我们应该怎么办??
你好。检察院有两次的退侦权,案卷回到检察院之后时间重新计算。建议建议委托律师,律师在检察院阶段可以看到所有的卷宗材料了。不要一着急帮倒忙,闹解决不了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