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刘琬琳律师
刘琬琳律师
湖北-武汉
主任律师
律师解答服务记录:
你好刘律师我想咨询一下
具体咨询什么事情 婚姻方面的事情吗
刘琬琳律师
刘琬琳律师
人看过
咨询一下房产遗产继承的事: 1.姐、妹、弟三人共同的父亲过世前有公证的房产遗嘱(房子在武汉),指定给其中最小的孩子(弟)。现在,弟要办继承手续(继承父母共同共有房屋属于父亲的全部、即50%)。2. 武汉的公证处要尚健在的母亲、和姐、妹出示同意函。其中,母亲也与最小的孩子(弟),仍住在一起,母亲同意;但是姐、妹不同意,也不出任何文字。3. 公证处担心姐、妹两人手中有更加新的遗嘱(其实,没有,也不行),这样,导致武汉公证处的人,也无法办理房产公证,进一步,也办不了房产继承手续。 2.针对以上情况,公证处推荐要去法院诉讼解决,问题: 1)姐、妹身在国外,都是中国公民,虽然知道她俩在国内最后的通讯地址,但是,姐姐的身份证号码,不知道是多少?如何找律师向法院起诉呢? 2)如果找律师起诉,在武昌区,流程多长、费用多少? 谢谢你!
您好 您是弟弟这一方吗 我们电话联系
刘琬琳律师
刘琬琳律师
人看过
你好 请问刚领结婚证个把月 没有发生关系 可以单方面离婚吗?
您好 您是男方还是女方 可以离婚的
刘琬琳律师
刘琬琳律师
人看过
想做一个婚内财产的约定,怎么签订协议合法有效?
您好 是想约定什么呢 分割财产吗
刘琬琳律师
刘琬琳律师
人看过
你好请问你一个问题。。。。
您好 具体什么问题呢 婚姻方面吗
刘琬琳律师
刘琬琳律师
人看过
离婚案子你接吗?是武汉的律师?
您好 我们专门处理婚姻案件的
刘琬琳律师
刘琬琳律师
人看过
加载更多
加载中
没有更多数据了
刘琬琳律师
您可以咨询刘琬琳律师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