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妻子于2016年年底春节前结婚(办了酒席,但未领证),婚后在一起的时间不到一个月,妻子因怀孕回娘家养胎。17年10月孩子出生,妻子继续在娘家生活了几个月后到我父母家(荆州)和我父母一起生活(我和妻子在一起生活的时间如果从婚后算满打满算也就一个多月)。期间只有18年下半年她工作了几个月,其他时间均未工作。在这几年里妻子极少做家务,也没有家庭经济出过力,绝大部分费用均由我和我父母提供,日常照顾孩子均由我父母操持。因性格不合,且在照顾孩子方面有很大争议,妻子对我父母态度极差,对我也是抱怨不已,在18年春节期间又大吵一架,我不堪其扰,让她要么自己带孩子,要么让我父母带孩子,她不要指手画脚。妻子选择离开,我同意。现在有两个问题:一,孩子归谁?妻子本身自理能力很差,加上经济条件也差(月薪3000,农村家庭,父亲残疾,母亲在外打散工),自己很难照顾孩子。在这种情况下我是否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我在武汉工作,月薪6000,父母均为工人已退休,社保医保齐全)。二、如果孩子归她,我是否能要回我曾经给她的彩礼和改口费,还有我购买的三金?我与妻子于2016年年底春节前结婚(办了酒席,但未领证),婚后在一起的时间不到一个月,妻子因怀孕回娘
孩子两岁以下,离婚时归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但是如果女方不愿意抚养,可以由男方抚养。没有领取结婚证给的彩礼可以要她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