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十五号就提出退房而且把东西也搬出去了,然而对方说没到合同期不给退,然后说到期之前一两天时间可以退,然后我30号过去对方说不能退,一定要到期那一天才能退,然后我一号合同到期那一天过去,然而一到那里对方拿出合同说那看第八条上面写了如果要续租或者退房要提前十五天写好退房通知书交给他们由于我没写所以不给退房,我说那我现在写可以吗,他说不行,十五天之前就得写好交给我们,你要不续租一个月才能退房,我说你们也没告诉我要交退房通知书啊,他说这是你的事情,然后我认真的看了一下合同,他这个合同不认真看真的不知道其中的原理,完全是霸王条款,我说我现在写退房通知书能不能半个月之后来退房,他说不知道现在是放假期间公司没上班,你要不三号过来,三号公司上班,不过我不在这里,你四号过来我就在这里,我说好那我四号过来,现在我明白如果我四号过去当然他们还是会一再推脱,还有一号那天他们还催促我把水电费交了,我也交了,就是说他们只收钱,不退钱,钱到了他们手机就没有退回来的,现在我要怎么维权,谢谢!
你好,你可以固定你向对方提出退房的相关证据,具体要看你们的租房合同如何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