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女儿出生的时候,医院很多的处置不当。造成孩子脑瘫。开始我找北京医调委进行调节,但是他们说医院无责。所以我起诉医院,但是到了医疗鉴定机构,给我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原因是“超出能力范围”,但是他还是主观的把鉴定意见(与医院无关)的话语出具在了”不予受理通知书“上边了,我想知道这个鉴定机构这样做是否合法?因为我查了”司法鉴定通则“中也有相关的规定。你好,我女儿出生的时候,医院很多的处置不当。造成孩子脑瘫。开始我找北京医调委进行调节,但是他们说医院
超出能力范围是指在现有的医疗技术中无法做出科学的鉴定,医院的医生如果不存在医疗过失责任,仅仅是因为目前技术的原因的话,医院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