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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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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
合伙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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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小额贷款超过10万立案吗?会判刑吗,多少年
涉嫌非法经营,是否够罪还需要去他证据佐证。一般情节轻微,数额不大的,不按犯罪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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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收养未婚女性16岁生的孩子可以吗?怎么才能报户口符合国家标准条例。收养未婚女性16岁生的孩子可以吗?怎么才能报
去当地派出所咨询户籍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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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欠我朋友10万元,但是她每月要我1万元利息,可是我不想给这个利息、只还本金吗
您好,借款时双方是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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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未婚生孩子,现在孩子34个月,我想送给我的亲妹妹抚养,当地民政不给办,我45岁,意外怀孕的,找不到生父,我是低保户,怎么办?我是未婚生孩子,现在孩子34个月
您好,国内收养程序,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    (一)申请。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二)审查。审查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1、收养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3、收养人的收养目的是否正当,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是否有买卖儿童或变相买卖儿童的行为;    5、是否有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    (三)登记。经过认真的审查,凡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一般中国公民在申请收养登记时,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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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在工地的农民工我们已经两三个月没有发工资了。公司准备发这几个月的工资。我们干活是计件的。工资可能有两万多。来的时候老板说不扣个人所得税,现在又说公司要扣我们个人所得税。我想请问一下我们到底可不可以不缴纳。我们又没有签合同。公司里对我们又没有缴纳五险一金你好我是在工地的农民工我们已经两三个月没有发工资了
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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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名商场导购。入职8个月以上,公司没有跟我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我现在因为上班时间的一些不合理规定,提出想辞职,公司要求我一个月以后才能走,可是我现在一天都不想干了,请问我能强行离职吗,如果我强行离职,公司会扣我的工资吗
您好,建议跟对方协商解决,如有争议可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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