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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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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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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不离后,瞒着对方在银行办了信用卡。之后又起诉离婚,法院判离婚了。这样的债务,另一方要不要还。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一方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所以结合您的情况,对方在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卡,相关债务也没有用于共同生活,这样的债务您无需承担。当然您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以上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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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前夫对我隐瞒了房产信息,离婚协议书上的“财产对半分”事实上是存款对半分,请问您,这影响我领购房资格吗?
一、购房资格需要查明是否有房产信息登记在您的名下,建议去房管局窗口开房产信息查询证明,并以此判断是否影响购房资格。二、从法律角度来讲,如果对你隐瞒的房产是婚内取得,你对该房屋是享有权利的,即便离婚了,您依然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主张对该房屋进行分割。(这和是否有房产登记在您名下无关,属于法院管辖的范畴)
万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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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网上七天贷和14天贷受法律保护吗
本金和正常的利息是受法律保护的,是应该偿还的,额外的部分,没有归还的法律依据,法律意义上是可以不用偿还的,如果对方有过分的催债举动,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包括录音证据都保留好,随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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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资问题)请问怎么区分公司用的是公司银行账号还是个人账号给我发工资!(已经查到转账记录,有户名和账号!)你好,(劳资问题)请问怎么区分公司用的是公司银行账号还是个人账号给我发工资!(已经查到转账记录,有户
户名是公司的名称,就是公司银行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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