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公司贷了车贷款,2年期,其中有一期是这样的,贷款是在当地的恒昌办理的,他们的工作人员告诉我星期六和星期天不扣款,还款日是15日,有一次正好15日是星期五,当然不知什么原因忘记存款了,由于星期六和星期天不扣款就是星期一存的款和扣的款,现在我款全还完了,当地的分公司也关掉了,好像是成都哪边负责,但成都哪边说这种事归北京管,今天打电话来说我有付1万多才能拿到本。因为前段时间生小孩没有管这个事,只有一只晚存一天现要就要多还1万多才以拿本?这样合法吗。当时我们也打电话给成都公司,成都公司说归北京管。中间有过一次吵架。主要是因为他们追款,我们说星期六星期天你们也不扣款就星期一去存。当时他们说的是你就算还完了也拿不到本。就这事我们还投诉到总公司去过。总公司说不用管他。只要按时还款就没事。19年10月份还完款了。现在打电话通知要多付1万多。总共贷了7万多还了9万多二年。还在还要1万多。这样合法吗?有没有什么部门可以管这个事。如果起诉我们要花多少钱??
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要根据双方合同约定来看,但年利率最高不应超过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