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尹律师,我目前还没有毕业,六月份拿毕业证,与现在的公司已经签订了三年的劳务合同,而且在五月份公司还安排我去外地进行了为期10天的培训,培训前我们在公司也签订了一个培训协议,服务期的话也是三年,但是协议上面写有如果未按约定服务期满三年的话,就要赔偿培训费用¥12,000,培训协议上面的¥12,000包括我们的学费住宿费以及我们的出行费餐补费,但是到培训的地方我把这个情况也告诉了给我们培训的前辈,前辈也说他们都没有收到培训费,而且住宿费一个月也才几十,那可不可以说明这个培训协议里面的内容是不正确的?我就想咨询一下,如果说我现在辞职的话,是不是一定要赔偿?六月份拿毕业证
如果辞职,培训费部分的确需要返还给公司,如有证据证明不足此额,则可以要求调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