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李澍青律师
湖北-武汉
合伙人律师
律师解答服务记录:
你好!我在12年进入青源电力集团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当时签订合同后,甲方说合同要加盖工章,所以将所有合同拿走。回来我们要过,但甲方说,合同还在备案,没有给我们,因为当时每月工资在按合同发放,所以我们就没再要合同了。现在甲方无故将我们的工资减少,并且不能保证我们的后面工资的足额发放。我们现在要求公司按合同办事,但现在甲方不承认合同了,我们怎么才能争取我们最大利益?
您好,建议去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李澍青律师
人看过
加载更多
加载中
没有更多数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