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目前怀孕不到两个月,公司现在以怀孕为由,说我不能胜任目前的工作。我目前的岗位是采购,这个岗位在劳动合同里也明确约定了,但是今天跟领导谈的过程中,说是目前的工作更偏向于文职,以后的公司架构里会取消采购一职,但我个人认为这些都是全凭口说,至少目前的合同是采购而且也约定了薪资。 现在领导意思,我怀孕了,这个岗位需要出差在外边跑,而我因为怀孕了不能胜任,所以要调整岗位,新的岗位薪资会降低20%以上,我说不能接受,但是不知道还有什么幺蛾子或手段,而且,领导应该也是查过法律,所以跟我说的是,不是降薪也不会解雇我,就是调整岗位,但是这难道不就是变相的降薪了吗?求助下有经验的红薯们。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你好,劳动合同怎么约定的,如需帮助可来律所当面和律师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