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19号我在高陵区座公交车318带着3岁的孙孙到上林一路去,到了高陵县医院西门站,售票员提醒我下一站就到了,到后门准备下车,我往后面走时,车停着,所以手没扶,司机开车时我来不及抓住车杆猛的摔倒后面的座椅上《导致12胸椎3.4节横突骨折,腰椎1.2节骨质》是谁的责任?应赔多少?
您好,人身损害案件赔偿的多少,取决于您的伤,能不能够上伤残以及伤残等级。一般情况下,如果够上伤残,应当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就医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