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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ōng雍小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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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
主办律师
律师解答服务记录:
我是阿坝州茂县人,现在我现在居住的房屋为一层瓦房,面积24,5平方米,现在政府进行棚户区改造,提出的是异地安置,拆迁补偿的标准为置换原有面积,超平方的按照1250元一平方购买,我的是平房,开发价值高,而楼房开发价值低,但大家都一个标准,我觉得不公平,我就想咨询一下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文规。
你好,现在全国在房屋拆迁方面的依据是2001年实施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根据该条例,各地制定了本地区的实施细则,但是各地的房屋拆迁补偿原现在尚不统一。根据你提供的资料,阿坝的拆迁补偿可能是依据阿坝州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其补偿标准明显偏低,你可以就其标准申请有关部门行政复议。
yōng雍小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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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律师您好:4月15日在没有任何公示的情况下,一张“将于12月31日前必须搬迁”的公告打破了犀浦镇2500多户人的平静。现在大家想了解政府在没有任何公示的情况下,出这样的公告是否程序上违法?业主们如果要求原拆原建是否合法,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没有?谢谢。
你好,如果情况如你在问题中所言,政府在事先未就其规划向公众公布,并就补偿、安置等问题与业主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就公告必须搬迁,在程序上是不合法的。 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物权法>等.
yōng雍小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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