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工作6年,但是只有在2009年时公司要求签定一年的劳动合
同,以前都没有合同的,这样公司如何补偿?
2\\8月1日我提出离职申请,但是公司要求先签定保密承诺书才同意离职,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3\\保密承诺书是这样的:不向外泄露任何公司新产品的专利信息和技术资料(产品还在开发中没有专利),离开公司两年内从事技术工作不涉及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如果两年后从事该技术工作,保证不设计本公司专利技术,如违反承诺,愿承担法律责任。想问的是这样的承诺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是否有效,公司不给我一份这样的承诺书而且没有当面签定。这样合理吗?
4\\如果我不签我可以拿到7、8两月的工资吗?要是公司扣押,我该怎么办。
5\\我的养老保险从05年开始公司说是给办理了,但是本子公司
一直没有提供给我,离职后公司要是不给我,我可以不通过原公
司直接转吗
6\\如果发生争议需要劳动仲裁每那要提供什么证据呢,本人十分的
着急,请律师帮忙仔细回复下,万分的感谢!
1、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颁布的,你可以自2008年2月开始直至2009年你签订合同,这段期间要求双倍工资。
2、我不知道你的单位是什么性质的公司,还有你属于什么工作性质,一般情况下公司要求签订承诺书是合法的。
3、你只要签订了承诺书才有效。
4、你不签也可以拿到7、8月的工资,公司是无权扣押的,如果扣押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申请支付。
5、公司应该给你办理养老保险,不给你你是不能直接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