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律师:您好。
我这里有一桩房产纠纷案想向您咨询一下。
我从63年起在上海工作和生活,分批寄钱回家造房。30年前,我父母健在,我弟、媳就吵着要分家,并对我母亲肆意辱骂。我无奈答应,但除了农村这座房屋一半产权外,什么都没要。当时我们立下契约,并请亲属见证签字。因此我认为这张契约是具备法律效应的。当时,我将契约交给我二妹保管。可今年八月初,二妹来电告知,我弟弟准备在老屋原地上拆建新房,到她那里强行索要契约书,并说“没有凭证,大伯伯就不能再来打官司了。”我妹妹帮着他们,认为我身在上海无权分房,未经我同意,擅自把契约给了他们。他们的强行索取,促使我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我想咨询的是:1、作为长子,我是否有权继承房产?2、按照谁起诉谁举证的规定,在没有了契约书的情况之下,我能否起诉,拿回我的房产?如果可以的话,我该走哪些司法程序?3、我身在上海,但事情发生在浙江,请问我是否要回到浙江起诉呢?
急切盼望您在百忙之中,给予我们解答,谢谢。
上海 陈先生
你享有继承权,也可以起诉,只要委托手续齐全,你可以委托律师在浙江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