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继承和分配问题
因生父病故,我和妹妹1983年8岁时随母改嫁到张家,即现在父亲家,父亲一直没有户口和身份证,18岁时我和妹妹在市区办理市区户口,1984年母亲与养父又有一小妹妹,现三人均成家立业,2010年旧城改造,家中房屋拆迁,政府在2012年回迁分配给商品房,在房产证署名问题上,养父和小妹妹均要求填写小妹妹的名字,大妹妹表示放弃,哥哥表示填写母亲名字或者如填写小妹妹名字,小妹妹需承担未来父母主要养老生活费、医疗费用,在此我想请教:
1、此情况,养子女是否拥有房产的权利?
2、在父母均健在情况下,如写成小妹妹的名字,房产是否是其一人享有?养父的这种做法是否合法?(这里面应有我母亲的一半)
3、在此情况下,作为家庭矛盾,我应该如何处理?
请望尽快回复。谢谢
房产是你们父母的。你们做子女的没有产权。但,你们父母同意给你小妹妹这是他们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