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律师您好,我是齐齐哈尔本地居民,6月份和朋友吃饭,和邻桌的吃饭的,打架了,我们5个人,就我一个男的。他们对方是5个年轻的男的,对方骚扰我们吃饭,我们走,他们追出来,殴打我,在防伪过程中,我用酒瓶把对方一个人头打破了,现在警方以打架是由,把我拘留十天,对方拘留15天,我方有一个女的头被打坏了,现在已经出院,没有太大问题,对方要5万块钱,要是不给,说出来后去做伤情鉴定,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我们怎么办,是对方先寻衅滋事,先动手的。感谢姜律师解答。谢谢6月份和朋友吃饭
你这种情况警方经常会这样处理,因为双方都有过错,如果只是头破了,5万元赔偿是过高了,你可以让他们去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