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律师,您好!
1. 大约在2000年前后村里土地调整(具体是哪年调整的没人通知我),哥哥说不在村里居住的人口粮地收回。请问这是合法的吗?
2.我的那份口粮地被转在了哥哥孩子的名下。(当时哥哥的姨丈人/嫂子的姨父是村里的村长,现已卸任)
3. 我的户口于2010年迁出七台河。
鉴于以上情况,请问我还有可能拿回属于我的口粮地吗? 其实,我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拿回4亩口粮地,由于哥哥嫂子不赡养母亲还经常惹老人家生气(母亲的4亩口粮地哥哥也一直占有着),我心疼母亲,想给他们些教训,又想不出好的方法。还希望张律师您不要见笑。
盼复!
如果2000年那次收回你口粮地的理由就是因为你不在村里居住,那么这个收回口粮地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但是你在2010年将户口迁出了七台河,迁到何地了?如果迁到农村,但没分得土地或者迁到不设区的县市,你在村里的承包地村里也是无权收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