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起诉离婚,向您咨询几个问题,希望得到您的解答。
一、起诉时需要结婚证,但我的结婚证在对方那里,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二、目前我们分居,两个孩子由我抚养,如果起诉离婚不成功,继续分居,是否可以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三、孩子现在还没有上户口,如果以后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是否与小孩儿户口所属有关?
四、手机短信和微博能否作为呈堂证据?怎样将这样的证据呈堂?
五、如果邀请您打离婚官司,费用是多少?
谢谢,期待您的回复!
1、起诉离婚需要结婚证,可以去民政部门调取结婚档案记录和结婚证明。2、可以让对方支付生活费。3、抚养权与小孩户口有关,如果小孩户口在城镇的,有利于小孩成长,所有可以先给小孩入户。4、手机短信和微信仅能作为参考证据,作为法院证据需要公证。5、律师费可以在标准收费的基础上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