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一个教育机构教美术,老板本来邀请我过来帮画室,口头说一年后是有合作关系的,一年过去了结果一个月前突然老板跟别人合并了,没有经过我同意,突然变成帮其他人打工了,本人工资口头承诺是年薪,结果到了发放工资时候,要扣掉我的月工资的三分之一,要等每年结束才发放给我,本人没有答应或听过这个规定,今天才知道,去找个说法,结果回复:现在所有人都是每月发多少钱,所有人都是一样,这是画室的决定,你要保护自己的权益,画室也要保护画室的权益,这件事就这样定了,不要说了。现在画室都是正规财物公司,都是按制度发工资,这些都是大家商量过之后才决定的,而且那天开会我已经说过了(本人没有听过)。本人没有口头上答应,也没有任何的合同签约。罗律师,我这种情况要怎么办呢?画室现在就是要我按照这样去做,我每月辛辛苦苦赚的钱,怎么就一句话了事。
你可以查询你以往的工资记录来证明你之前的工资数额,具体可致电本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