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想咨询您一下民法典明年1月1日执行那今年的婚姻问题按照今年的婚姻法的内容来判定是吗?因为我姐姐是精神分裂症患者,如果按照婚姻法(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是民典发没有删除了这条规定,请问您,如果姐姐今年领证结婚,那是算合法还是不合法呢?前提姐姐已经告知对方自己的病情,是符合民典法流程的。
您好,在民法典未实施之前,依然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执行。现行婚姻法规定了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如实告知对方及婚姻登记机关,如果经审核确定属于不应当结婚的疾病,那么是不会颁发结婚证书的。如果是在民法典实施后,因取消了该规定,如果您姐姐如实告知了,对方也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