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谢冬平律师
四川-乐山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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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2010年10月14日发生的,现在伤残鉴定为8级+10%,是多少级,怎样赔付,我现在2011年7月5日去处理,对方说按去年的1390元计算,说是以发生事故时间算,可我认为应按2011年新标准算15461元,
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按今年新的标准。
谢冬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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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受一家幼儿园聘用,但需先跟班三个月,在这期间幼儿园每月支付生活补助,但要三个月实习培训期满后统一发放,但现在我已经实习工作了两个半月,幼儿园以我不能胜任为由终止实习,并且不予支付生活补助,理由是签的实习培训合同书的一条:乙方在跟班实习培训期间,甲方支付乙方生活补助每月500元(实习培训期满后统一发放,乙方中途结束实习期的不享受幼儿园规定的生活补助)。 这样的条款合理吗?我能要求聘用方祝福我两个半月的生活补助吗?在实习期间还经常加班,双休日和平时晚上也加班,也没有任何的补助。我能要求幼儿园支付补助吗?
如果合同约定可以享有,你就能够享有
谢冬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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