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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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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比较复杂。关于此内案件最好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你可以来电,说明具体情况详细咨询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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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9)》第六章 认定与复核   第四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第四十九条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第五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关于此内案件最好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如有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免费详细咨询周律师。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9)》第六章 认定与复核   第四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第四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第四十八条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第四十九条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   第五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成因无法查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关于此内案件最好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如有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免费详细咨询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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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属于工伤的可以按如下步骤操作: 1、发生工伤事故后,如果公司按照国家标准为你支付医疗费,住院期间的停工留薪,在你出院后支付伤残补助金,并适当安排工作的,如果你也同意,问题解决。当你日后辞职或公司辞退你,需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没有支付,则需要走法律程序。 2、如果公司一开始就不愿意承担上述费用,则你需要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事故发生的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出来后,病情稳定了,你需要向劳动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你可以获得待遇;然后你应当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仲裁挺来确定你可以获得的赔偿数额。对于仲裁结论不服的,可以起诉。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走第二条路子花费的时间较长,而且每一步都需要你认真细致的对待,还牵涉到时效的概念,耗神又费力。 以下是赔偿的费用 (1)住院期间的伙食费。 (2)住院期间的停工留薪。你住院期间的工资由公司支付,待遇与正常上班是一致的。 (3)如果需要护理的,护理人员的工资由公司支付。你需要提交证据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是多少。是否需要护理,由医院出具证明。 (5)依法认定为工伤事故后,待伤情稳定了,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单位将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中伤残补助金应当在定残后立即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 关于此内案件最好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如有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免费详细咨询周律师。
如果是属于工伤的可以按如下步骤操作: 1、发生工伤事故后,如果公司按照国家标准为你支付医疗费,住院期间的停工留薪,在你出院后支付伤残补助金,并适当安排工作的,如果你也同意,问题解决。当你日后辞职或公司辞退你,需要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没有支付,则需要走法律程序。 2、如果公司一开始就不愿意承担上述费用,则你需要在工伤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事故发生的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工伤认定出来后,病情稳定了,你需要向劳动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你可以获得待遇;然后你应当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由仲裁挺来确定你可以获得的赔偿数额。对于仲裁结论不服的,可以起诉。公司不履行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的,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走第二条路子花费的时间较长,而且每一步都需要你认真细致的对待,还牵涉到时效的概念,耗神又费力。 以下是赔偿的费用 (1)住院期间的伙食费。 (2)住院期间的停工留薪。你住院期间的工资由公司支付,待遇与正常上班是一致的。 (3)如果需要护理的,护理人员的工资由公司支付。你需要提交证据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是多少。是否需要护理,由医院出具证明。 (5)依法认定为工伤事故后,待伤情稳定了,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单位将来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中伤残补助金应当在定残后立即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 关于此内案件最好委托专业律师处理。如有不明白的,可以来电,免费详细咨询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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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比较复杂。关于此内案件最好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你可以来电,说明具体情况详细咨询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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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委托本人办理。案情比较复杂。关于此内案件最好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你可以来电,说明具体情况详细咨询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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