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结婚到现在,2012年7月生育一个闺女,从2011年10份开始直到目前男方无性能力,男方身体有病,在结婚之前隐瞒自己的病情,从来没有照顾过我们娘俩,也没给孩子花过钱,孩子都是我跟我自己的父母带大的,房产是2014年3月份买的,房贷15年的,现在还未还清,离婚时房产我能分到多少,怎么样才能让男方把房子赠送给自己的闺女,谢谢
如果房屋是你们共同房产的话,房产要是归子女的话!需要他同意才可以!买房子是谁出资的!你说的他有病有证据证实的话离婚的可能性比较大的!你说的不是太详细!建议有时间可到所里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