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话必需去延吉吗 我在外地..那个人在延吉 还有孩子一直跟我在一起... 那个人有没有抢走的权利呢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常居住地指1年以上。
离婚时除哺乳期原则由女方抚养外双方均有抚养的权利。
延吉无财产纠纷为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