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结婚一年多,有一子现在四个月。但老公经常对我拳打脚踢,使用家庭暴力。结婚两个月时,曾把隔膜把穿孔,怀孕五个多月,跟八个多月都动过手。现在是哺乳期三个多月,又为跟孩子洗澡一点小事,在大街上把我打伤,当时是用医院120急救送往医院,在这一年的时间,情节严重的有4次。请问离婚后孩子可以申请抚养吗,像这种情况不要男方赔偿可以让他付刑事责任吗?能赔偿多少。
像你这种情况,如果保存有家庭暴力的证据,构成家庭暴力,二周岁以下孩子,基本上随母亲;家庭暴力致轻伤以上的,才付刑事责任,赔偿的情况要看伤情程度,具体情况可面谈或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