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与丈夫结婚7年了,结婚时彩礼3万多元。因为感情不和现在要离婚,因为都是农村的,所以基本没什么共同财产,也没有房产,也没有积蓄和外债,只有一个6岁的女儿,先前是她的爷爷奶奶抚养。现在要离婚了,男方要求孩子归他们抚养,女方净身出户,还要承担抚养费,这一点我们女方不能接受。由于协议离婚双方未达成共识,现在男方起诉了,目前正处于庭外调解阶段,作为女方可以不要孩子的抚养权,但是又不甘心净身出户,落个什么也没有,还白白搭上7年的青春,想要点补偿费,但不知道应该要什么补偿费,也不知道应该要多少,万一补偿方面不成功,那么必须要孩子的抚养权,总之作为女方决不能净身出户,请问我们要应诉,应该有什么诉讼请求,请详细讲解,谢谢!!!
农村这种情况很多。婚后没有分割到财产、争取不到孩子的抚养权、还有返还彩礼、承担孩子抚养费,这对女方感情上不能接受,但是法律就是这样的:如果男方抚养孩子的条件好,对孩子成长有利,判给男方的可能性就大,依法另一方就要承担相应的抚养费。说到补偿,没有“青春补偿”这一说,只有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规定的情形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