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你好,我想请问,我的一个朋友欠了我30万钱,说好今年还的,但是现在联系不到他。他原籍福建莆田三江口人,几年前将户口移到吉林省,他有英国的绿卡(长久居住证)用的是中国的护照。请问下我能通过法律将这笔钱追回吗?我是应该在福建省莆田市地方法院起诉还是到吉林省的地方法院起诉?如果他把中国的动产不动产全部移至他妻子名下,我还能拿回这笔钱吗?他签了借钱的单子以及盖了手印。请您尽快回复。非常感谢。
对方户口是吉林,那必须到吉林省地方法院起诉,你可以把对方妻子一起列为被告,因为这个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