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单位外聘14年,合同一年一签,如今单位不续聘,并告之给予相应经济补偿。请问:1、劳动解除后,《合同法》提到的经济补偿按十二个月平均工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在平均工资中包括了单位代扣和单位支付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住房公积金等五险一金吗?还是只包括单位代扣个人部份,不包括单位缴部分?2、签的《劳动合同》中,支付的工资构成和标准有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通讯费,这些也包含计算在平均工资吗?3、加班费和年终奖能计入在平均工资计算中吗?4、工作14年,买了12年养老保险,请问可以提出帮助买满15年的要求吗?谢谢!
1、所谓平均工资基数是指职工实际收到手的数额。2、包括。3、可以。4、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