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父亲今年65岁。3月2日骑电动车在路上正常行驶时被停在路边的小轿车突然开车门撞伤,造成鼻梁粉碎性骨折,一根肋骨裂纹,后经住院治疗及做完鼻梁复位手术后已出院,被撞后我父亲的嗅觉丧失,直至现在也没有恢复。昨天去保险公司处理费用理赔时,理赔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算,我方觉得营养费理赔太少(20元/天),与车主对营养费进行协商,车主态度很强硬,说一切费用有保险公司出,多一分钱都不会给。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也是不冷不热的说,我们就给你这么多钱,你想要多也是不肯能的,到哪都是这个钱。我们作为受害方,发生事故第三天交警队就已经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费用垫付,可保险公司至今一份钱都没有垫付,我也多次打电话给负责理赔的工作人员,理赔员就一直推脱。想咨询律师:针对我父亲住院期间的营养费和嗅觉丧失后期的恢复治疗,我们能后想车主进行额外的营养费赔偿?在此多说句题外话:车主一家人人品真的很差,简直没人性。我父亲发生车祸那天,我和我父亲在医院,我打了很多次电话给车主让他们到医院来,大概过了2个小时他们才来,车主老公和她父亲,到医院不但没有一点道歉反而指着我母亲大骂,对躺在抢救床的父亲说要看就看不看就死旁边去,我们不会出一份钱。昨天去保险公司时,车主夫妻俩都男的翘着二郎腿头歪着,女的双手掐腰,都是目中无人的表情。说的比较多,麻烦律师细心讲解,非常感谢!!
你好,你这个事情,我建议不选择调解,应该先做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然后,再主张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费,三期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