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钢,湖北今天(十堰)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8年3月,陈钢律师接受指派和律所指定,担任薛某某故意杀人案的二审辩护人。该案经过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将一审死刑判决改判为无期徒刑。为此,陈钢律师在死刑辩护方面获得成功。
陈钢律师从职业至今,办理了大量的人身损害、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专业定位于国家赔偿、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