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连臣律师,1990年获取律师资格,国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招标师、山东省首批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高级经济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中国人民大学MBA,长期从事房地产法、建筑工程法律法规理论研究教学和实务操作,曾担任多家房地产企业、建筑类企业高级顾问和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时间经验。
我的座右铭是:爱心、诚心、忠心、公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