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多兵律师,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在校期间即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执业于浙江开发律师事务所。专业代理民商事经济纠纷以及刑事辩护。胡律师具备全面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社会关系。尤其在刑事辩护、婚姻继承、经济纠纷、人身损害领域,有较深的实践经验。以严谨的思维方式,熟练的法律技巧,良好的职业操守,向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系统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