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 法律硕士,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中共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从事法律工作多年以来,办理过大量的诉讼案件和非诉讼业务。
王律师一直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个人宗旨,为当事人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其严谨的工作作风和专业的服务态度深得客户的赞誉。王律师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首位的同时,还积极参与多项公益活动,被当事人称为“良心律师”。
主要业务领域:各类合同纠纷、劳动人事纠纷、拆迁补偿安置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债权债务纠纷、遗产继承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尤其擅长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法律事务咨询、设计公司架构、起草企业相关业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同时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
近期成功代理的案件:
Ø 上海某材料公司诉唐山某水泥公司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在证据相对匮乏的情况下,王律师积极深入与公司业务人员沟通,挖掘证据,采取法律技术手段加强证据链,最终取得完满胜诉。
Ø 上海某工业超市公司诉无锡某科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一次性收回全部款项。
Ø 上海某电子科技公司诉上海某光电公司、浙江某电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王律师巧妙运用票据法规时间节点,成功收回款项。
Ø 上海某医疗设备公司诉青岛某投资公司设备采购合同纠纷一案,在非诉阶段,王律师运用证据,采取法律技术手段与债务方谈判,最终达成调解,成功帮客户节省大额仲裁申请费,并顺利收回480多万元的款项。
Ø 上海某科技公司诉溧阳市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海市仲裁委支持全部仲裁请求。
Ø 上海某塑料公司诉湖南某环保科技公司委托加工合同纠纷一案,成功帮客户追回80多万的损失。
Ø 上海某科技公司诉沈阳某商贸公司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成功追回租金和损失共计150多万元。
Ø 刘某诉刘某某、姜某某、许某某宅基地拆迁补偿利益分割案;
Ø 石某某诉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Ø 陈某某、韩某某诉上海某家具公司劳动纠纷案;
Ø 王某某诉上海某工程公司劳动工伤赔偿纠纷案
Ø 蔡某某、梅谋谋等人诉黄某某、黄某(个体工商户)生命权侵权纠纷案;
Ø 孙某某诉许某某合伙协议纠纷案等。
为了您能及时得到回复,请尽量通过电话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