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以来,胡大宽律师代理了的经典案件,包括:
一、刑事案件:
1、海某某敲诈勒索罪和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提出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不成立,公诉机关起诉以敲诈勒索罪起诉,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从轻有期徒刑三年;
2、苏州彭庆红非法买卖枪支罪、故意伤害罪,经律师辩护,数罪并罚从轻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3、周某犯诈骗罪,经律师辩护后二审改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4、濮阳马志超故意伤害(重伤),经律师辩护后山东临邑县人民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四年;
5、郏县赵腾飞抢劫罪,一审从轻判处有期徒刑4年;
6、南阳赵富华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代理其上诉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高院发回重审,现案件正在审理中。
7、代理杞县受害人朱俊英控告其丈夫重婚罪,经调查取证,杞县人民法院采纳了律师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一审判处其丈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8、方建设伪造公司印章罪,荥阳市人民法院一审从轻判处拘役六个月。
二、行政案件:
1、代理济源市毕燕不服济源市济水分局行政拘留决定案,经一审驳回诉讼请求,二审发回重审,最终重审中法院撤销行政拘留决定;
2、济源李某敏不服济源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征收社会抚养费案,济源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中;
3、代理山东定陶县阿拉伯语学校不服定陶县教育局吊销办学许可证案,一审律师提出适用法律错误被法院采纳,本案正在以“适用法律是否错误”向上级相关部门请示中,案件中止审理;
4、代理鹿邑县李文献在看守所受伤害诉鹿邑县公安局国家赔偿案,原告不服鹿邑人民法院判决赔偿108181元的赔偿金,已上诉至周口中级人民法院,现案件正在二审中;
5、李军申请河南省第某监狱刑事赔偿案,正在进行中;
6、代理鹿邑县丁超英不服鹿邑县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定,二审指令审理;
7、吴继勇等三人因不服郑州市人民政府强制拆迁决定案,审理中双方庭外和解,原告撤诉。
三、民商事案例
1、王娜诉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52医院医疗纠纷案,代理二审增加赔偿13万多元
2、登封市某房产有限公司诉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财产损失赔偿案(涉案标的1200多万元);
3、陈乃君诉郑州隆祥公司拖欠工程款案,一审支持原告诉讼请求100万元;
4、郑州市邙山第三建筑公司诉河南德宏置业有限公司工程款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