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律师,湖南长沙人,1969年出生,曾就读于中南政法学院,国防科技大学,专修法律,2000年获司法部颁发的律师资格证,同年执业,现服务于湖南东方阳光律师事务所,为该所合伙人之一.
执业以来,先后办理民商事代理刑事辩护非讼案件200余起.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业务专长:公司法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婚姻家庭类案件.
在公司法律事务方面有独到的经验,曾先后为南方李锦记有限公司(港资),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美资),乔尔登置业有限公司(澳资),富迪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美资)等外资公司,江苏隆力奇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绿之韵集团、思卓医药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提供专职法律服务.
曾担任湖南10所中小学校常年法律顾问,对未成年人保护有一定研究.
执业格言:心知难做功名计,只为苍生未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