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清华, 高级律师,湖南省岳阳市人,大学本科学(法律专业),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 1986 年取得律师资格并开始从事律师工作,1989 年取得中级律师职称, 2000 年取得高级律师职称,现执业于广东仁皓律师事务所,任该所主任,执业证号: 14403200510157042。 执业二十多年来,工作尽职尽责,业务精益求精,竭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擅长刑事辩护,与相关部门有着良好的工作关系,成功办理大量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多数被判无罪、免刑、缓刑或被从轻、减轻处罚,深受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曾多次立功受奖并被评为优秀律师。